伯乐之罪

伯乐之罪  经典引述:

  不贵难得之货,使民不为盗。

——《道德经》

  经典原文:

  夫马,陆居则食草饮水,喜则交颈相靡,怒则分背相踶。马知已此矣!夫加之以衡扼,齐之以月题,而马知介倪、闉扼、鸷曼、诡衔、窃辔。故马之知而态至盗者,伯乐之罪也。

——《庄子·马蹄》

  张讲师讲解:

  马的性就是这样,在陆地上生活,不过就是吃吃草,喝喝水么,很高兴的时候,二只马会用脖子互相摩擦,生气的时候用蹄子踹对方,马的智慧、马的性不就是这样子吗?可是后来有人给它加了衡扼,加了那些控制马的器材,并且又用铁做了一个马掌。于是,马的心开始转变,它那仅止于此的纯真之上,开始会生出东西来。于是它整日就曲缩着它的颈子,要想挣脱跨在它颈上的那个“扼”。它的气息变得跟鸷鸟一样暴力,它很诡诈地想吐出衔在口里的那个绳索,想要偷偷地脱掉套在头上的辔头。

  马的知,本来天天只知道吃草跟喝水,每天所用的心思也只有在这里,自从伯乐给它加了那些东西之后,马的心思天天在哪里了?它的心思就在挣脱,趁主人不在怎样怎样,它的心思完全都走了样。所以这段就是告诉你什么是盗,马本来只是那样,现在却偷了一个东西进它的心坎里,那个东西就叫做盗。

  我们所生出来的知见,生出来的比较,生出来的狡猾诡诈之心,这些都叫做盗。造成这个现象是谁的罪?是伯乐的罪,就是那一个自认为最尚贤的人。

  (注释:这里将我们比喻为马,而世上一切自认为尚贤之人都是所谓的“伯乐”)

  那个伯乐去相马,百万匹中相一匹,那一匹在伯乐心中是最贤的,对吧?找了一个最贤,结果内心不断地生出端倪出来。

  所以,不当的心思,在古经里面也叫做“盗”。

——整理自张庆祥讲《道德经》第20集
——来自电子报第三百七十七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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